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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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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5 09:06 来源:省律师协会 浏览数:

  6月14日上午,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专职公益律师孙蓉及公益律师赵兵满怀喜悦从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副主任鱼安刚手里接过了中宣部颁发的全国学雷锋示范点牌匾。




  前不久,中宣部先后两批命名了100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00名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陕西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榜上有名。我省同时获得此项殊荣的还有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街南社区、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民警乔煜、安康市宁陕县新路道班班长李德现。中宣部此次命名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在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涵盖了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等基层单位,覆盖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



 

作为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此次受到中宣部命名是实至名归。

授牌仪式上,孙蓉代表公益中心律师表态发言。她说,获得此项殊荣,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和压力,要将其转化成前进路途中的一股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不断努力,高扬雷锋精神这面旗子,将“全国学雷锋示范点”这块牌子一直擦亮,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沐浴法治阳光的雨露!         

鱼安刚首先代表司法厅向省律协及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表示祝贺,向长期奋战在公益法律服务一线的“活雷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同时提出三点希望:希望省律协能以此次命名表彰为契机,努力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岗位学雷锋活动的长效机制,打造我省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希望公益律师以此次命名表彰为新动力,戒骄戒躁,谦虚谨慎,无私奉献,一心为民,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和真情帮助;希望全省广大律师在厅党组和省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掀起岗位学雷锋活动的新热潮。

省司法厅宣教处处长刘娴在授牌仪式上宣读了中宣部决定,省司法厅宣教处副处长王小健,省律协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公益中心律师一同参加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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