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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社会正义 助弱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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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17:04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 浏览数:

“请你们帮帮我,我快要流离失所了,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421日上午,一位满面愁容的老先生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司法所请求帮助,司法所所长茹毅强热心接待了他。

王老先生陈述,他原居住在仁义村,约八几年时,相关部门因规划或用地需要,对他家的房屋进行征收,当时也签了相关协议,征收方亦支付了相应费用,据此王老先生一家被安排在现在的住所居住,但该征收的协议未给他们。后征收方与王老先生一家发生纠纷,征收方对王老先生一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出具相应司法文书。王老先生陈述,在该司法文书中法院确认其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征收方对其进行的安置,现房屋主管房管部门要求其腾房,王老先生无奈来到文艺路司法所请求帮助。

茹所长与丰瑞律所律师杨盼盼了解情况之后,向王老先生表示,要想为王老先生提供精细的法律帮助,首先王老先生需要提供当年征收时留下的相关资料、法院裁判的案卷资料以及其手中存有的相关资料,方能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确定下一步方案。其次,如仍有人要求王老先生腾房,王老先生可以要求其出具官方腾房文件、工作证、执法证,如没有相关文件、证件,王老先生可不予理会,如有必要可报警求救。

王老先生对司法所的解答感到十分满意,说到自己法律意识欠缺,不知道如何用正确合法的方式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今得到了司法所的帮助,懂得了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去解决纠纷,临走时多次给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杨律师表示感谢,并表示以后会加大对文艺路司法所的支持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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