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莲湖区司法局在红庙坡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红庙坡街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郝生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各街道分管领导、各司法所所长、各律所主任、公证各部主任及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与会领导和同志们首先现场观摩了火西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红庙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然后进行了会议交流。交流会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培全同志主持。
会上宣读了《莲湖区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实施细则》,对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部署,区司法局局长向与会者介绍了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红庙坡街道办事处代表做了先进经验交流汇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郝生旺强调:一是要增强对建立公共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区、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的一项现实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限建成。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不断完善工作站、室的功能,做好阵地和业务流程的“两个规范化”,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进度。三是要切实完成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各单位要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度目标考评任务的要求,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建设。全力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让群众充分了解和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做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向社区倾斜,不断满足群众全方位法律服务需求。
莲湖区于2013年率先建立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龙头,中心充分整合各类法律资源,截至目前,共为群众免费提供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081起;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650起,累计为受援群众维护权益金额近600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务24249件,累计为群众减免各类费用245万元;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2231起,调解成功2121起,涉及当事人4744人,协议涉及金额166.35万元,指导各街道调解纠纷2231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46件,涉及当事人977人,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管理并现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完成监狱、法院委托调查评估60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47批次,开展个案心理辅导66人次。6月27日,莲湖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司法局结合文件精神,出台《莲湖区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实施细则》,从人员分配、服务内容及标准化建设、建成时限等几方面提出更细化的要求。随着推进会的召开,莲湖将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整合法律资源,规范公共法律服务逐步建立起以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触角的全区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全区人民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