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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解民忧 受援群众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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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2 10:06 来源:阎良区司法局 浏览数:

  近日,张女士和代女士怀着感激之情来到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题有“为民排忧、替民解难”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张女士和代女士都是普通的农民工,2013年12月两人进入阎良区某小区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两人工作期间兢兢业业,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彼此都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可2015年8月份,小区的物业经理突然口头通知两人不用来上班了。事后她们多次找物业讨要拖欠工资,却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她们来到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两位农民工朋友开辟了绿色通道,并郑重承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十不准”。经过两审判决,某小区物业公司支付原告张女士和代女士经济补偿金、8月份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16000元。
  历经半年的辛苦奔波,张女士和代女士终于拿到补偿金。她们感慨道:“法律援助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我们感到特别温暖。”
  听着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很感动。为人民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之本,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是法律援助中心前行的动力和源泉。近年来,阎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实际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免于经济审查,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优先代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办案人员从案件咨询、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案件回访的全过程作出承诺,进一步增强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2016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农民工案件140余件,接待农民工咨询480余人次。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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