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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以“清单”形式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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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7:05 来源: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数:

近日,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咸阳市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以清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

《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工作的全方位各阶段纳入法治化轨道。

《职责清单》对党委主要负责人从充分发挥在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等六个方面明确了职责;对政府主要负责人从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等六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机关政绩考核体系、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中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推动法治咸阳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咸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指导市县两级切实抓好《职责清单》的贯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加严实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有效的作风,更加自觉主动的担当,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力推进市县两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咸阳再添法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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