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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抓规范 矫心正行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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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31 17:05 来源: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 浏览数:

近年来,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精准管理  “管得住”上有“力度”

“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要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按要求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这是白河县司法局西营司法所在组织入矫宣告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要求。

宣告仪式上,西营司法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判决书》《裁定书》《社区矫正宣告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并重点强调了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明确了社区矫正帮教小组成员的组成及职责,并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

从入矫宣告开始,白河县司法局和各司法所着力抓实抓好各环节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有效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法律文书、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并宣告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限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并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所在村(居)委会实地走访,提前了解掌握社矫对象的实际生活工作情况,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矫正期间,通过信息化核查、电话查访、实地走访等措施,精准掌握每名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教育谈话,及时了解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实现精准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经济有纠纷、感情有矛盾、身体有重病、性格有偏激、精神有异常、生活无来源等重点对象,细致做好教育管控和谈心谈话工作,确保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动去向清,严防脱管失控。

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查。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集体审查制度,重点对有争议的缓刑、假释社会调查评估;提请撤销矫正对象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病情审查和复查以及调整提交病情复查材料期限;矫正对象外出、异地委托、执行地变更、跨市县活动等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或疑难执法事项事前集体研究、审核和事后审查、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教育帮扶  “帮得到”上有“温度”

“感谢你们帮我找到工作,工资很不错,老板也不歧视我,我干得很开心。” 社区矫正对象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入当地一家农业园区工作,月工资4000多元,如今已顺利解矫并有了稳定收入。

加强教育帮扶,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或重新犯罪。为更好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教育、公益活动以及就业场所,白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就业基地“三类基地”建设。

——依托“三苦”精神教育基地、职业教育中心、烈士陵园等,打造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依托广场、公园、敬老院等公共资源,与部门协作共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提升责任和服务意识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回归社会

——依托辖内规模企业、快递物流公司、农业园区等,建设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基地。为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渠道,既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又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同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技能需求,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让社区矫正对象有一技之长,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素质、就业能力。

目前,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90%以上均实现就业,有稳定收入。

因人施矫  “矫得好”上有深度

“是司法所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才能让我重拾生活信心,让我能有阳光明媚的今天。以后一定谨记这次经历,多学法律知识,努力工作,相信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这是白河县司法局茅坪司法所开展“行善养德”活动环节,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发自内心的一席话。

像张某一样,众多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时的茫然、失落到解矫时的乐观、自信,源于白河县司法局坚持矫正矫“心”的工作理念。

社区矫正对象大多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强,触犯刑法后他们往往面临与家庭脱离、与社会脱节,在心理和生活上存在一定困难。白河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管理、帮扶”并重,在社区矫正对象中积极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因人施矫,切实解决矫正对象思想上、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其积极改造,重塑健康心理。

——在入矫初期,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案由、刑罚种类、矫正期限、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情况,设置“感恩宽容”、“珍惜自由”、“认罪悔罪”等方面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上讲台,通过现身说法谈心得、讲体会、表决心等方式,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清醒的认识到来之不易的自由生活,强化教育改造的自信与决心。

——在矫正中期,根据日常组织学习教育情况及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学习改造情况,设置“学法守法”、“行善养德”、“回馈社会”等方面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主题演讲谈进步、讲法律、表信心等方式,全面点验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实际效果,并有针对性地调整矫正方案,实现精准管理。

——在解矫前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经过教育改造后的成效特点,设置“一路向阳”、“改过自新”、“守法以恒”等矫正期满总结类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谈感想、讲未来、表恒心等方式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回顾、总结自身思想的转变、素质的提升、行为的改善等方面情况,激励其他在矫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信心,服从管理、积极改造,迎接新生。

去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100余场次,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自学意识、认罪服法意识、社会意识,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回馈社会,融入社会大家庭。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白河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9名、依法解除社区矫正153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量和教育帮扶水平稳步提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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