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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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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2 16:06 来源: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 浏览数:

“谢谢你们工作人员,热心上门为我们老百姓办事,让我少跑了很多路,节省了开支,对这次骑车发生意外的调解,我很满意”。近日,安康市平利县西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展人民调解回访时,吴某真诚说道。

 

2023年5月10日,吴某到西河司法所反映2021年自己和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左胫骨骨折,对方支付了第一次住院部分费用,照看了3个来月,最近二次手术和其他费用对方不管了,请求解决。西河司法所负责人听完吴某诉求后,告知吴某把住院的票据和交通事故认定等相关资料准备好,在和李某沟通核实情况后尽快处理。

经调查得知,2021年6月,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左胫骨骨折,李某手腕受伤。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事故认定,李某在本期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吴某骨折前后住院两次,共花费2.9万余元,李某照护吴某90余天,并负责其生活,李某受伤本人未治疗,双方就吴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承担协商不一致。另查明,李某和吴某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双方车辆都未购买任何保险,所有的花费均需自己负责,如不及时有效解决该矛盾,会加大双方家庭负担,影响生产生活。

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公平处理此事,司法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上门收集吴某伤情资料,联系熟悉相关情况的医生和法律工作者研判,合理确定吴某伤情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头和双方当事人就此事的民事责任承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和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通过以案释法、释法明理,算清各自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明细账。对双方前期就此事处理配合较好,能主动承担责任予以表扬,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再各让一步,尽快了结此事,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5月15日,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现场履行,握手言和,该矛盾及时有效化解

西河司法所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灵活便捷、及时高效等优势特点,做到应调尽调,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件件有回音。有效的调解为西河的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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