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高位推动,示范引领,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
高位推动 统筹协调有力
咸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出庭应诉的对象、类型、程序、职责、目标任务等,细化应诉通知、负责人出庭、情况说明等具体流程,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体系建设,提升了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对行政应诉“一低一高”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明确了政法委、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统一了思想,强化了措施,压实了责任。
领导带头 示范作用明显
咸阳市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注重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市级府领导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去年以来,副市长杨武民、李忠平、副秘书长金晓春相继在14起案件中出庭应诉,发表答辩意见并作最后陈述,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且出声”作出示范,起到了很好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有效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形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的良好工作机制。
府院联动 工作机制完善
咸阳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建立了“人民法院行函、应诉机关执行、司法行政监督”的运行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新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有力促进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升。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检司联合化解机制,对于有化解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邀请检察院共同参与化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压实责任 考核督导倒逼
咸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不断完善细化相应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比重。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情况,对“一高一低”问题严重的县(区)及部门进行通报提醒,并组织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共通报5期,有效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91.7%,去年同期应诉率为47.6%,同比增长44.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保持持续向好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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