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关口司法所指导铺沟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赡养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铺沟村村民赵某来到铺沟村村委会求助,表示丈夫去世后,家里没有了顶梁柱,自己一个人做零工支撑生活,平日农活也忙,个人生活确实比较困难,无力再照顾婆婆。并且已就此事与小叔子孙某商量过,但是没有达成一致,希望铺沟村村委会出面帮忙调解。村委会得知该情况,立刻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赵某家里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后,得知赵某家里的两位老人有两个儿子,长子是赵某的丈夫,现已去世。孙某是两位老人的次子,按照农村习俗,两位儿子成家后共同约定,二位老人由二人分别赡养。如今长子不幸去世,赵某又无力再赡养老人,孙某认为赵某作为大儿媳,也应当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自己。且工作人员在与二位老人的交谈中得知,因为身体原因,赵某的婆婆想和老伴儿住在一块,能够互相陪伴、照顾。
了解完赵某、孙某及两位老人的诉求后,工作人员本着“调解一件纠纷、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对纠纷进行了重新梳理,寻找突破点,找准问题症结,与赵某、孙某展开了交流谈心。分别从法、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的对两位当事人进行疏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具体条例进行教育劝导,改变当事人的固有认知和观念;耐心劝说孙某,表示从公序良俗上讲,赵某也在尽力的照顾老人,但由于存在的实际困难,没有办法再继续赡养,希望给予最大的理解;同时也向赵某表示,作为大儿媳,从道德层面而言,应当向两位老人尽孝,即使生活困难也应当在有余力时多看望、照顾老人,尽一份心意。经过长达两小时的劝导,兄嫂终于达成协议,两位老人如愿的生活在一起,均由次子孙某照顾,赵某也承诺会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至此,当事人握手言和,一件看似简单却又需要兼顾社会影响、公序良俗、农村习俗的赡养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孟子云:“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近年来,关口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职能,以案释法,让法治教育接地气、入人心,为群众解决实际法律困难,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关口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引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解纠纷于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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