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司法局为了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完善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工作流程,制作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流程图,做到了“五个统一”。一是统一受理法律文书(初审),包括法院判决书、假释裁定书、委托评估函、暂予监外执行书,符合辖区矫正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辖区矫正条件的退回文书;二是统一分流审批案卷,做好矫正人员评估工作和接收登记工作;三是统一接收矫正人员,接收矫正人员由科室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做好谈话笔录,填写各种表单,整理好执行档案,做好审批完成的法律文书的登记,加盖公章,及时通过邮局挂号信发向委托机关和审判机关;四是统一移交矫正人员(法律文书),矫正人员移交司法所,评估未通过的退回签发单位;五是统一编制文档序号,做好文档的分类登记工作。(邢学旗)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