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朝邑司法所虚心学习兄弟县的先进经验,结合本辖区矫正工作现状,探索出一条新的管理办法,开通以“朝邑矫正流动吧”为名的QQ群,加强对辖区3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QQ群”建立后,由所内一名同志专职负责,要求矫正对象每周一在群内签到。该群每周公布司法动态,通过发送图片、文字、视频等方式,定期将矫正法律法规内容上传至群中,使矫正对象及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开展教育培训,引导矫正对象网上自主学习。同时管理人员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上交流,让他们把平时不敢说的话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讲出来,管理人员随时答疑解惑,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内心感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防止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开通一个月来,该群运行情况良好,通过网上聊天,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刘洁 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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