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石泉县后柳司法所“五个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8-31 16:08 来源: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后柳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五个一”活动,营造了普及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一集中教育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文学习,掌握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等内容,重点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决定和接收、解除和终止、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讲解。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理解与体会,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促使其认罪悔罪,诚心改造

举办一次法律知识测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题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管理教育规定、享受的权利、应尽的法律义务、奖惩措施等。考试成绩予以公布,从考试成绩看,矫正对象分数均在98分以上,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氛围。

开展集体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围绕后柳镇乡村振兴、旅游发展,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善养德”活动,对辖区主街道路沿线、公共区域、人行道、旅游街区两侧的卫生死角、杂草杂物、墙体“小广告”等垃圾等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交流一次改造心得体会开展心得交流,谈切身体会、今后打算。每一名矫正对象入矫以来通过《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将社区矫正同监狱服刑进行对比,结合自身的日常表现,谈思想认识和感想。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后将继续端正态度,牢记自己的身份,珍惜矫正机会,认真接受教育,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努力实现自我价值,规范日常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进行一次矫正实地遍访。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工作地开展走访工作,准确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情况,与其家属、村委成员等进行交流谈话,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调社区矫正小组在矫正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具体职责,需要通过社会的多方力量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矫正环境,帮助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重树信心,更好的生活。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