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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印发《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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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6 16:09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浏览数: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场所建设,宝鸡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宝鸡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三部分。第一部分功能设置,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应具备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主要功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要与县(区)新航中途之家建设统筹考虑;第二部分是建设标准,对位置要求、用房面积及功能配置有明确规定,其中功能配置有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治室、监控管理室、警务检察室、档案资料室、技能培训室等;第三部分管理模式及职责任务。社区矫正中心是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管理教育帮扶的工作平台,隶属于县(区)司法局领导和管理。社区矫正中心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意见》的印发,进一步推动了宝鸡市基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场所建设的正规化,必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姚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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