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队伍建设 健全调解网络
创新完善“3+X”联合化解机制,全面夯实基层调解主体力量,成立了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2个,在县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在5个基层法庭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县镇(办)及村(社区)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县医调委、交调委等专业调委会4个,涉游等行业调委会3个,移民小区调委会11个,配备兼职人民调解员461名,镇办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每年定期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43件,化解成功840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
强化工作保障 凝聚调解合力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支持,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重新修订了《柞水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了对人员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办案奖励标准,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的一般纠纷、复杂纠纷、疑难纠纷奖补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件150元、300元、500元,对考核优秀的村(社区)调委会奖励按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分别提高至5000元、3000元和2000元,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和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强化工作创新 探索调解路径
实施“线上”“线下”作战抓排查。线上排查以县诉调对接中心平台为接入口,着重排查群众微信、微博上反映的潜在性、苗头性、隐患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医患、生态环境、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涉黑涉恶、征地拆迁等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复杂性疑难矛盾纠纷,有效实现排查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线下排查以各司法所、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常态化开展梳篦式摸排,做到正常工作月月报、突发事件及时报,重大事项提级报。用活“三项机制”抓化解。建立县、镇、村三级联络沟通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矛盾纠纷,通过“人盯人+”矛盾调处智慧平台,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县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相关领域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会商研判,组成联合调解组调解攻坚,果断高效化解到位;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实行“个人申请自愿调、带案下沉指导调、诉调对接配合调、建立平台示范调”的多元模式,因案施策,分类施调,促成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无异议、无激化、无上访、无转刑。
强化宣传引导 实施源头治理
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讲解典型案例、建立法治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亮点解读”等方式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水平。在全县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共计培养947 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了解矛盾纠纷动态,及时上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并将矛盾纠纷调处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达到调处一件矛盾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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