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老人病残孩子不赡养 柞水县法律援助介入解困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2-08 18:12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 浏览数: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近日,柞水县营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人员本着息诉解纷、家庭和睦为原则,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柞水县营盘镇村民陈大爷身患脑萎缩和多发性脑梗病,行动不方便,需要长年有人照顾衣食住行。他有一个儿子和妻子离婚后,经常赌博不回家,不履行照顾老人的义务。并将老人退耕还林补助款8000元偷偷拿去赌博,现在老人有病没有钱看病,看病买药成为了问题。便请求营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出面解决。工作人员仔细了解了陈大爷自己的想法,得知陈大爷现在急需看病,建议由陈大爷的孩子先拿一部分钱给老人看病,首先对陈大爷的孩子经常赌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对陈大爷的孩子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说服,最终陈大爷的孩子当场同意先给父亲4000元钱看病,以后每月给父亲300元生活费,工作人员还帮助陈大爷订立赡养协议,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为证人,防止以后发生纠纷。该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调解为先的办案方式让子女主动自愿的履行赡养义务,化解了赡养案件审理难、判决难、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徐虎君)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