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为了充分发挥各级安置帮教基地在教育、培训、推荐就业、过渡性安置刑满释放人员方面的功能作用,省司法厅协调省财政厅、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每年划拨400余万专项经费,对强制戒毒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联系人社、劳动以及相关社会劳动部门,为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刑满释放人员推荐就业。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厅与省人社厅就业局多次协商,将强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了社会再就业培训计划,这在全国尚属首家。人社部门优质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培训经验,严格的管理措施,必将促进全省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步入快车道,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一、全面摸底,周密制定计划
今年年初,省厅下发文件,就各地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调研,对服刑期间尚未接受培训或未能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统计,并征求本人对于课程设置方面的意向。培训增加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物流知识等新兴产业项目内容,尽可能为安置帮教对象和即将解矫人员就业创造条件。同时,联合省财政厅对去年各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检查,肯定成绩、通报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月份,省厅制定下发了《2016年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确定了全省6145人的培训计划。召开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提前介入职业技能培训,对安置帮教期内未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再次组织培训。
渭南市特殊人群集中培训班开班仪式
二、积极协调,争取经费保障
制定培训计划后,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省厅起草了《关于2016年全省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经费预算的函》报省财政厅,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4月下旬,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优先使用上年度节余培训经费、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意见,以及省人社部门关于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补贴规定,结合课程设置比较前沿、技术含量较高、有利于学员就业的培训特点,起草了《关于申请拨付2016年全省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的函》,协商省财政厅及时拨付经费436万元,保障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有序开展。之后,省厅要求各地严格培训项目管理,按计划完成全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鉴定发证率要占已培训人员92%以上。
为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实现再就业,巩固戒毒成果,我们经过一年协调争取,今年8月,省人社厅发文,将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再就业培训范围,使我省成为全国首家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社会就业培训范围的省份。目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戒毒人员占全省戒毒人员总数50%。省厅和省人社厅联手将强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再就业培训范围后,强戒人员将享受到更为专业的师资力量,培训经费也得到有力的保障,培训效果将会更加明显。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强戒人员将会得到培训部门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还能享受免费就业推荐,顺利融入社会。
技能培训老师现场操作
三、创造条件,积极推荐就业
培训期间,各市司法局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建立联合招聘制度,并利用职业介绍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多渠道为学员提供就业机会。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组织60多名学员参加了保安业务培训,并在结业后全部安排就业。渭南市与培训单位合作前,就建立了就业优先推荐机制,充分利用陕西扶贫教育集团在招聘信息方面的资源优势,鼓励他们优先推荐受训学员就业,目前,经过它们培训的学员绝大部分已经持证上岗。西安、铜川、汉中、商洛、延安、榆林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争取公益性劳动岗位等其它就业渠道,积极推荐学员尽快就业。目前,全省已培训持证学员就业率达到97.6%,其中,推荐就业36%,自主择业61.6%。
培训学员实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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