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安市司法局新航驿站建成以来,进行了两期驾驶员培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学员的普遍认可。近日,延安市局印发了新航驿站开展第三期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的通知,继续发挥新航驿站安置帮教功能,努力提升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据悉,此次培训对象范围是全市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五年以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要求参加培训人员遵纪守法、无重新犯罪倾向且身体健康;无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此次培训内容为汽车驾驶。每周除正常的课时外,结合学员自愿,安排1—2天公益劳动。学员培训结业后,经考试合格,由交警部门发放驾驶证。
目前,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和县(区)司法局正在充分征求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意见,在自愿接受培训的基础上,详细填写延安市司法局新航驿站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培训审批表并签定培训保证书,经延安市司法局审核批准后,进入驿站接受培训。
此次新航驿站驾驶员培训是延安市司法局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的重要内容,延安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向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新航驿站的主要功能和意义,努力使市级新航驿站为主、县区新航之家为辅的“一站多点”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家喻户晓。(孙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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