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洛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扶贫工作会在县委综合6楼会议室召开。各镇(办)党委书记和2016年率先脱贫的59个贫困村的党支部书记以及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弘达律师事务所、西宇律师事务所、彩虹律师事务所、广友律师事务所、洛南县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城关法律服务所和洛南县司法局全体同志共1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洛南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少锋宣读了《洛南县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洛南县司法局局长雷军宣读了《洛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办法》。2016年率先脱贫的59个贫困村(社区)分别与该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
商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伯英要求,一是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在3天内深入顾问村(社区)摸清底子,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严禁走过场、一阵风;二是各村(社区)切实为法律顾问提供便利,做好保障;三是洛南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洛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建锋指出,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落实目标任务、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和实体责任;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最后,洛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全锋强调,各镇办要传达精神,抓好落实,各法律工作者要动早动快,摸清底子,全方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洛南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严格考核,镇办、司法所、律师管理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把法律顾问工作做成服务经济发展、确保一方平安、推进法治建设、保障群众权益的惠民工程。(光新民 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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