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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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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9 15:11 来源:厅基层处 浏览数:

  近年来,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大力加强调解队伍专职化、调解工作职业化、经费保障制度化、运行机制科学化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区级调委会为龙头,行业、专业调委会为支撑,街镇调委会为基础,村(社区)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调解组织体系。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专职化调委会12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55人,特邀法律专家22人,加上镇(街)村(社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专兼职队伍人数400余人,每年调处矛盾纠纷都在5000件左右。2016年8月,全省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建设现场会在临渭区召开,各地市司法局学习了临渭区的先进经验。

 

 
  一、领导重视,高点起步
  临渭区委、区政府2015年研究通过了《关于同意成立临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临渭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关于临渭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临渭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将专职人民调解工作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较好地解决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上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二、整体推进,规范运行
  临渭区司法局以区调委会为平台,医患纠纷调委会等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为骨干,推进职业化模式,在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在村居健全深化传统人民调解模式,构成三层立体式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一)区级人民调解组织实行职业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按照1+X模式,成立了区级调委会和医患纠纷调委会等7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每个调委会设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5名左右。
  (二)街镇调委会重点推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每镇由镇政府聘用1-5名专职调解员。临渭区已在7个街镇先行试点,工作实行首席调解员坐班制,接待群众来访和一般性民间纠纷的调解,疑难纠纷成立调解领导小组,分类化解,同时做好村级调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矛盾纠纷排查。

 

 

  三、精选人员,加强培训
  一是区级调委会和行业、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吸收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干警“三老”人员及区政府部门退下来的行政领导组成,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区司法局、法制办组织考察、考核,提交政府常务会确定;主任由区政府聘任,任期3年;工作人员由主任聘任,任期1年。二是在全区20个街镇选取了7个街镇进行试点,专职调委会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和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镇负责选聘。三是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到大专院校短期参学、研讨案例,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协调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建立培训交流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保障有力,效果明显
  临渭区委、区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一是保障各级调解组织运转经费,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各级调委会运行,其中年核拨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经费60万元,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和人员补助。二是政府购买服务成为解决人民调解员报酬的主渠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薪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补贴,每人每月按2000-2500元,由区司法局或所辖部门或街镇发放,另一部分实行“以案定补”。
  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试点以来,共受理群众来访365人次,分流指派街镇和各专业性调委会调解228件,直接调处纠纷121件,收到锦旗32面。其中承办的市委领导批转的刑事伤害上访23年的涉法案、跨省疑难纠纷等案件的快速圆满解决,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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