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宪法实施,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宗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兴平市集中开展“五个一”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组织开展一次宪法宣誓
12月4日,兴平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马鸿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法治的核心和基础。要始终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将铿锵誓言付诸尊崇宪法、履行使命的实际行动,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兴平作出应有贡献。
组织开展一次宪法学习
全市各镇办各部门分别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由各单位负责同志领学,对全文进行了通读学习。
组织开展一次宪法座谈交流会
市绿化办、市司法局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了宪法学习交流会。市司法局与会同志就“如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进行交流发言,会议强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始终把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推动法治兴平高质量发展。全市各镇办各部门也均围绕宪法开展了交流座谈会。
组织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下午,由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全市二十多个单位,在北十字广场开展“12.4”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围绕宪法,就本单位职能开展积极宣传,设立宪法展板,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宪法手册、宪法手提袋等,取得良好效果。此外,各镇办也均在镇街道、人流密集处悬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横幅,充分调动“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力量,搭台设点,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组织开展一次宪法考试
各镇办各部门按照《中共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了宪法考试。本次宪法考试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编制试题,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此次宪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学习宪法知识的效果,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氛围。
法者,国之重器,护己长技。兴平市以“五个一”方式开展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动员了全市各单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尊崇宪法。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