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12月15日,榆林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行政复议机构开放日活动,活动内容有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邀请司法机关、部分执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等代表,走进行政复议机构,感受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静妮主持活动并讲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处处长马晓燕应邀出席并授课。
代表们依次观摩了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听证室、审理室、阅卷室以及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详细了解规范化建设、复议案件日常办理流程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等情况。
参观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各参会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原则予以规定,赋予行政复议机构享有对各类行政争议广泛开展调解的法定职责,提出了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对如何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围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特点亮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今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15件,主要集中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纠错率19.72%,调解和解率17.43% ,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对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抓好新旧法前后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增进复议机关和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榆林市中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和高新分局等部门业务负责人,市律协及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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