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白河县抓实人民调解 助推诉源治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2-22 14:12 来源: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 浏览数:

11月下旬,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卡子司法所组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白河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一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历时4天,成功调解并司法确认11案,涉案金额49.19万元。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

2023年1至11月,白河县人民调解组织受理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达百件。作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部门,白河县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主动仗,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发挥矛盾排查“前哨”作用

健全完善“321”基层治理模式运行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司法所加强与法庭、派出所等政法单位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的协调联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将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上报综治中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分流交办,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加大网格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积极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延伸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和就地化解“触角”,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凸显人民调解“便民”优势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和履职素能。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三色清单管理、排查化解质效月通报机制,激发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性、主动性在推行“4321”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党建+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治理新路径,推动县重大矛盾调解中心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双心融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司法所“站所共建”,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合力化解县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洪元文和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程文国、吴经山等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组建2个品牌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完善各类专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具有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商事、金融等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在开展普法宣传时,特别是在具体矛盾调解中,大力宣传人民调解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低耗性的优势和非诉解纷模式节约成本、高效便捷的优点,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提升诉调对接“联动”质效

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深度融合和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对人民法院移交、委托的纠纷案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受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并向人民法院反馈调解结果。引导当事人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益。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办理调解终结手续,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派委托的人民法院,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通过诉调对接,强化了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构建起“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机制,形成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强大合力。

2023年1至11月,全县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量同期增长14.6%,人民法院新收案件同期下降 12.8%,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效果积极显现。人民调解助力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抓末端、治已病”,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使矛盾得以及时化解,做到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助推了基层依法治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