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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法律援助与信访接待合署办公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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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5 09:07 来源:镇巴县法律援助中心 浏览数:

  镇巴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领导下,勇于创新,不断探索,从2006年开始,推行法律援助与信访接待合署办公新举措,四年来,通过合署办公的方式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13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件,分别占咨询总量(3043件)、案件总数(146件)的70%、 65%,从2008年开始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以来,通过联合接待室向弱势群体发放便民卡500余张。同时,信访件总量、涉法涉诉信访、重访、越级上访分别从2005年的1136件、166件、50件、70件降低到2008年的819件、101件、41件、44件,同比分别下降27.9%,40%,18%,37%,该措施有效地整合了信访资源,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同时集中力量形成合力,迅速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显现了合署办公的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畅通弱势群体维权渠道。把信访群众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关注对象,主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在联合接待工作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直接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对能够通过简单程序解决的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会同信访接待员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积极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建议信访局启动信访监督程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进行细心疏导,关心、听取信访群众诉求,从法律和政策上做疏导解释,正确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诉求。

  二、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相结合,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把突发性涉法涉诉群体上访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处理民工群体性劳资纠纷方面的优势,制定法律援助工作预案,及时介入、疏导,帮助化解突发群体性事件。如2006年12月,我县观音、田坝等乡镇122名农民工集体到县政府上访,要求观音小南海电站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参与处理这起涉法涉诉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指派律师担任农民工集体的诉讼代理人,通过诉讼途径为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真正做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三、在接待中宣传法律援助,提高公众知晓率。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在法律援助与信访联合接待室向来访群众中的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简化了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持卡人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即可获得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同时,来访者的加入,使法律援助的宣传主体延伸到了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增强了宣传力度,提高了宣传质量。

  四、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将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分流,引入司法渠道,有效地缓解了信访工作压力,消除了群众心目中形成的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当事人之间“踢皮球”的不良影响,降低了重访、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为保稳定、促和谐,建设省级平安先进县的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四年的实践检验,该措施真正实现了“四个有利于”的目标,即有利于引导上访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尽可能避免信访对其他工作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援助与信访接待的如影随形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维稳工作的发展。(马玉琢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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