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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法律援助强化五项便民措施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步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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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9 11:06 来源:陕西法律援助网 浏览数: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在各级共青团组织设立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组)法律援助联系点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工作服务网络,方便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加强青少年维权热线咨询。通过团委工作站青少年维权热线12355,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和铜川人民广播电台《城市零距离》栏目中开通的法律援助热线8102800、8102801(节目频率:AM1134   FM103.7,播出时间:每周五上午9:30——10:00)等4条热线为涉及青少年(重点是未成年人)维权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 ,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刑事案件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事项外,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到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四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利用节假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段,宣传和讲解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质,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社会关注度,增强未成年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提升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能力,形成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是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援助案件质量。对未成年人援助案件,指派有办理此类案件专长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并加强督查检查,定期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案件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办案质量,为刑事案件中的的未成年人争取改过自新、宽大处理的机会,为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涉及青少年维权的咨询145余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援助案件12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活动13次,在电台播出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4期,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魏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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