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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荣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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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23 15:01 来源:佛坪县司法局 浏览数:

  1月5日,陕西省司法厅表彰“全省双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和个人”。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丽明同志在“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榜上有名。

  2013年以来,袁丽明同志在佛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鼎力支持下,将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县148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将6名工作人员捆绑一起统一调配使用。率先在全市建立标准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制度承诺公开上墙,法律援助申请审批程序在网上、宣传栏公开,承诺实行1小时办结制,法律援助窗口临街一楼无障碍通道。在农村,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设施,利用“1村1政法干警”,明确法律服务工作职责,公示法律服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中福彩和省办案补助标准,还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一举破解了人员少、效率低、补助低廉的“瓶颈”制约,调动了县、镇、村三级组织及法律服务人员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零投诉,质量数量双提高”。2011年在袁丽明同志担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09件,是过去年均办案数量的20倍。2013年至2014年,袁丽明同志在主管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同时,克服年龄大、身体差、经费少等捆扰,主动办案,为老、弱、残、伤等95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这些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他为岳坝镇狮子坝村8旬村民黄政秀老人讨回赡养费5万元、为下岗工人王东夫妇向其5个子女每月要300元的赡养费,一时间,“有困难,找老袁”在佛坪广为流传。2014年,袁丽明同志到江阴市、成都市、宝鸡市、武汉市等地为外出农民工维权5起,办理交通事故、劳务、工伤等纠纷诉讼31件,利用人民调解平台采取非诉讼途径调解纠纷27件,代书66件。与此同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深入镇、校园、军营、机关宣讲与广大农民、学生、战士、干部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法治侵润老百姓心田,让法治成为老百姓的“保护神”。

  2013年以来,袁丽明同志还荣膺“省级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大力创建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一行亲临佛坪县观摩指导,受到全市司法行政观摩团一致好评。(李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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