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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司法局三举措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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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18 16:09 来源:麟游县司法局 浏览数:

  “双节”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要求,麟游县司法局三举措确保“双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一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申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节日不正之风。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局机关警用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用。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对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麟游县司法局将进行督促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有违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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