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汉中司法局表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先进单位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6-10 12:06 来源:陕西法律援助网 浏览数:

  近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讲评工作,表彰案件质量评查先进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儒明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上组织学习了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同志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报了2014年全省各市县(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抽查情况,宣读了南郑、城固、留坝、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文件。11个县区和市中心总结交流了去年以来的工作、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比照《陕西省案件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量化打分,找出了存在的问题,评选表彰了先进,通报了存在的问题。

  李儒明副局长对各单位总结交流工作进行了点评,对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2014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案件数量有了新的提高;窗口建设有了新的突破;网点建设有新的推进,实现了全覆盖;管理工作有新提升,实现了零投诉;便民服务有了新举措。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政策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方面有差距、在规范管理、工作宣传、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有差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二要抓住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案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认真落实中、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亮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努力把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上表彰了12名优秀案卷承办人,汉台区、南郑县、勉县、洋县、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唐碧军)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