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5 08:54:26
7月22日,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某接到了远在黄陵县的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在电话中连声感谢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徐律师帮他讨回了拖欠一年多的8000元工资。
刘某是黄陵县人,2012年4月被聘任到柞水县王某经营的一家饭店担任凉菜师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5000元。2012年9月30日,王某以生意不景气为由辞退了刘某,并拖欠刘某8000元工资未给。此后刘某多次找到王某讨要,王某都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2013年12月16日刘某再次来到柞水找王某讨要工资,此时王某早已将饭店转让给别人,但是王某还是说没有钱。于是万分无奈的刘某找到柞水县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徐律师全程为其进行法律援助。
随后,徐律师在多次与王某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对王某予以起诉。考虑到走诉讼程序的时间期限相对较长,于是徐律师与刘某签订全权委托授权书,让刘某安心地回黄陵县,自己全权代理帮刘某讨回工钱。通过徐律师的多方努力,柞水县法院于2014年1月22日判决王某支付刘某工资8000元,但是王某却一直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徐律师又于5月15日向柞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2日,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刘某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徐虎君 徐怀玉)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