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军峰被授予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荣誉称号。该市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
长期以来,该市法律援助工作坚守服务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机制、延伸网络体系、多方筹集经费、严格科学管理,健全质量监督,扩大援助覆盖,确保应援尽援,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8 件,受援群众1540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677.6 万元。“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电话 2222余人次。该市中心办理的李某某强制医疗复议案、邵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商洛日报》及有关媒体刊登,引起社会关注,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2014年该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援助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件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市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有多名同志受到省、市表彰。该市荣获“十佳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是省司法厅对该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又一肯定和表彰。(牛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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