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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低保妇女争取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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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20 15:01 来源:商洛市司法局 浏览数: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商州区2014“4.18”机动车肇事逃逸案,受害人家属在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经与肇事人方协商及商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受害人家属最终获得赔偿38万余元,受害人家属基本民事权利得已实际保护,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感激不已。

  2014年4月18日,贺某驾驶陕某小车在商州区文卫路与兴商街十字路口将行人牛某撞伤后逃逸,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牛某属城市低保人口,其妻邵某也是城市低保人口。二人长期靠做门卫维持生计,三子女也在外地打工,收入有限。2014年5月15日,经公安交警部门努力,将肇事车辆驾驶人贺某抓获。邵某及子女欲聘请律师维权却无力承担费用。该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此情况后,主动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陕西西宇所赵远涛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援助律师介入后,经多轮艰苦磋商,终于与肇事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另外再通过诉讼为受援人争取到交强险理赔款。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的帮助,最终使受援人权益得到基本保障,权利落到实处,实现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责,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撑起了法律保护伞。(牛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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