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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5”统筹谋划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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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2 15:02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日前,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谋划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2015年法律援助“12345”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打造一流窗口。该中心在近期已被省司法厅确定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今年将以此为誉,巩固中心在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的咨询、接待、受理、调解、宣传、办公等一厅式功能场所,统一服务标识,公开法律援助申办条件、范围、程序、制度、投诉电话等,畅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按照基础设施过硬、人员配备优化,工作开展一流的工作思路,打造一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确保“两个满意”。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落实专人值守,安排律师热情、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力求将“12348”这一法律咨询平台,打造成为一个集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时一律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让每一位法律咨询人100%满意;中心工作人员、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人员要在接待、受理、审批、承办、回访等环节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细致、认真负责,让每一位法律援助受援人100%满意。

  紧贴“三个围绕”。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力促“四个提升”。在数量上要有所提升。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援助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尽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办案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0%。在质量上要有所提升。从申请-受理-承办-结案各环节层层严把质量关,实行“一案一督办”,“一月一巡查”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切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奖优罚劣,确保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在管理上要有所提升。进一步落实“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四统一”原则,严把三关:考核关、监督关、奖惩关,提升管理水平。宣传上要有所提升。坚持多种宣传手段并举,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特长,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特别对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要组织人员认真总结整理,形成鲜活的宣传材料,达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狠抓“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对受援人来说,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律师就是他们的希望所在,就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期望的直接承载者。中心要加强全体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服务创新到位。继续推行 “点援制”服务,根据受援人的情况和意愿,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选择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引导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法律援助人员,确保“点援制”落到实处。夯实任务到位。中心要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及早落到各承办机构,并实行月点评、季评比、年通报,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与各承办机构年度注册挂钩。回访督查到位。中心要认真履行对援助案件承办的监督职责,定期对援助案件的承办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强化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工作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严肃查处投诉,依法处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办案补贴到位。中心对上报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严格审查,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登记,及时兑现补贴,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补正,补正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兑现补贴。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确保办案补贴足额发放。(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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