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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在公检法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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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8 18:12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 浏览数:

  为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柞水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途径,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合作,日前,柞水县司法局、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柞水县检察院、柞水县人民法院、柞水县公安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予以详细规定。   

  明确协作范围。凡是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因经济困难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无力委托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均可以在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明确工作对接方法。公检法机关应积极支持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开展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受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员可持法律援助公函或《指派通知书》及执业证到公检法联系工作、交换意见、陈述申诉理由,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材料。公检法机关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加强工作互动。进一步加强业务联系,定期召开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反馈情况,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公检法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是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新举措,也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人性化管理方面的积极探索。(徐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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