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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局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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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30 16:08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 浏览数:

强化责任意识  敢于担当 勇于作为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西安市司法局举办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辅导讲座,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滕刚教授为全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条例》专题辅导。
  滕刚教授以《强化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为题,从制定条例的背景原则、规范的主要内容、需要把握的问题三个方面,系统讲解了问责的目的与依据、主体与对象、情形与方式、决定与执行的具体内容。从制度上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的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并通过大量数据和事例,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对《问责条例》具体内容和特点进行了重点讲解。讲座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讲座深入浅出,引人入胜,使大家对《问责条例》的6类问责情形等内容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认识,对西安市司法局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讲座结束后,西安市司法局召开了《问责条例》学习交流会。会议强调,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全面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加深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形成共识上下功夫,从行动上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对照问责情形,认真检查梳理,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不力、“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费没有按时足额上缴等问题,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该发现的没有发现、发现后该报告的没有及时报告、该整改的没有认真整改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不仅要坚持查处,而且要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省委提出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将问责的压力转化为尽责的动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大力抓好分管领域责任落实,确保局系统各项工作良性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尹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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