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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沐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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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3 17:09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 浏览数:

西安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

  9月22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城区六家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70余人,在钟楼邮局门前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贴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段元生也来到活动现场视察工作,并参与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气氛浓厚热烈,“庆祝《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五周年”宣传背板格外醒目,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不仅为群众普及了法律援助常识,还宣传了法律援助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具体举措,并提供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申请、咨询。现场摆放有多面印有“开展法律援助 关注弱势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等宣传彩旗,突出活动主题。《西安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劳动合同法》等多种多样的法律宣传资料以及环保手袋等法律援助宣传品免费为群众发放。为增加趣味性,现场还设计了法律知识大转盘和“法律援助与您心心相印”的贴心游戏环节,参与游戏的群众都能获得法律援助中心精心准备的小礼物。活动现场最受欢迎的幸运转盘游戏,西安市法律援助将日常法律常识及法律援助知识编成30道趣味知识问答题,融入该游戏让群众参与竞答,参与者只需转动转盘答对问题后即可获得精美的礼品。“老李今年78岁了,儿女不尽赡养义务,他要申请法律援助,还需要审查经济状况吗?”台下一位老大爷立即举手示意回答“不需要”,当老大爷答对问题后,工作人员为他送上了奖品水杯。老大爷高兴地说,通过这种活动不仅了解到了法律知识,还有实用的小奖品,真的很接地气、受欢迎!

 

 

  活动中,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还现场解答了群众普遍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工伤维权等诸多常见问题,为他们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对现场申请法律援助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当场登记受理。
  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其它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辖区内人流密集的地方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高陵区在县门街法治广场、阎良区在千禧广场、长安区在辖区学校等地都同时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与市区宣传活动遥相呼应。
  今年是《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懂得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9月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走进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免费咨询法律问题。为给“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制造声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纷纷采用在媒体上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版、专栏,电视电台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制作法律援助公交车体广告等全方位的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朱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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