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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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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23 18:12 来源:西乡县司法局 浏览数:

  今年以来,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基本职能,以妇女儿童为权益维护的重点对象,从增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维权能力出发,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做出了显著成绩。

  加大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法定节假日,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进社区、法律援助农村行”等活动,组装了7辆法制宣传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便民联系卡、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播放宣传录音带等形式,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扩大重点对象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和帮助全县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中心主任先后到8个镇、2所学校和县委组织部举办的村级干部培训班上,在辅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将法律援助作为培训内容之一,向镇、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学生宣传讲解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作用以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在县电视台开办的《普法在线》栏目中滚动播放司法部法律援助程序动画片,生动形象的给老百姓展示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了千家万户;在接待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时宣传法律援助就是政府出钱帮助请律师,帮助符合援助的当事人打官司。

  畅通绿色渠道,加大对妇女儿童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发现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在受理时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并优先办理,做到应援尽援。同时,以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留守儿童、女农民工为重点,对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要求援助律师要尽快与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沟通,稳定情绪、取得信任、了解需要,最大限度使受损权益得到维护。一年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妇女法律咨询237人次,接受47名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接受19名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接受司法机关指派,为5名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完善维权机制,保证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18个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会、老龄委、残联等设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调委会等设立10个法律援助业务联系点,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指导下,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联系点阵地开展工作。据统计,一年来,法律援助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业务联系点,接待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当事人1236人次,转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援助156件。

  近年来,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起到了示范引路的作用,但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面实现法律赋予妇女和儿童的各项权益依然任重而道远。今后,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务实创新,依法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马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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