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上午,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8”接待室门口,传来阵阵鞭炮声。杜某夫妇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有难必助”字样的锦旗送到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接过锦旗,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都很感慨,我们的工作受到老百姓的肯定,这比得到任何荣誉都让人欣慰。
杜某于2014年4月10日受雇于分包工穆某,在子长县某煤矿从事地面维护工作,每日工资130元。5月15日,杜某在乘坐矿运三轮车时,由于三轮车制动失灵,在下坡时无法刹车,分包工慕某让杜某跳车逃生,导致杜某受伤住院。经诊断杜某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前后住院76天,住院期间一直由杜某妻子进行护理。2014年6月5日,杜某到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拍片复查。医疗费由穆某支付26500元。
出院后,杜某多次与煤矿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成功。随后,杜某找到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受理案件后,为杜某指派了援助律师贺梅梅。接受指派后,贺律师及时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并向子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赔偿仲裁申请。提出仲裁申请后,贺律师多次与煤矿调解,由于煤矿不承认杜某属于工伤,且经济效益不好,均未能达成协议。贺律师考虑到工伤鉴定耗时太长且有风险,决定先开庭确认劳动关系。通过仲裁委开庭审理后,煤矿终于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表示愿意赔偿杜修满6.8万元,杜某也表示愿意接受。
原本以为案件就这样结束了,赔偿款由于煤矿效益不好没有按时到位,杜某在受工伤后也没有工作,一家人生活困难。该中心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努力,为其找到了环卫工人一职并积极与煤矿协调兑现赔偿款。12月1日,杜某收到了煤矿的赔偿款,收到赔偿后,他第一时间就与他妻子制作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有难必助”字样的锦旗。
12月4日,杜某夫妇带着锦旗来到援助中心,说他们已经拿到赔偿款了,感谢我们对他们的帮助。杜某的案子只是众多受援案件中的一件。近年来,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应援尽援措施,办理各类法援案件逐年递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力争使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都能够享受到党和国家法援政策的温暖阳光。(杜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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