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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务工酿惨剧 石泉县法援介入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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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9 18:11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11月8日,佛坪县一新农村建设安置点架设照明线时,发生了一死两重伤的交通事故,造成了石泉县饶峰镇村民李某当场死亡。事故涉及到三个施工队、交通肇事司机、肇事车主、供电所、村委会、镇政府八个责任方。事故发生后,由于涉及到八个责任方就死者家属赔偿金要求赔付85万元差距较大并相互扯皮,相关部门经过三日三夜的调解,死者家属与赔偿方始终未达成协议。饶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死者家属请求报石泉县法援中心批准后立即赶到佛坪县积极介入。

  由于出事已有三天时间了,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心情一触即发,强烈要求上访到汉中市政府和省政府,可事故涉及八个责任方却无动于衷推卸责任。饶峰镇法援工作人员先找到涉事方的镇政府领导协商,指出该事态再发展下去,对地方政府相当不利,尤其是在 “APEC”会议期间;同时提出了由镇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镇政府先垫付死者赔偿金,死者家属将死者带回老家安葬,再由镇政府与其他七个责任方进行诉讼解决方案。涉事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了饶峰镇法援工作人员的解决方案,但在赔偿金方面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差距。法援工作人员要求涉事镇政府领导采用换位思考方式,参照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应该赔付52万元,在不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尽可能从死者家属的角度去思考。对死者家属同时进行适度的心理修复与干预,赢得了死者家属的好感与共鸣。在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双方缩小分歧。法援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受到涉事镇政府领导和死者家属的好评和信赖。经过两天一夜的努力,最后双方达成由涉事镇政府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58万元死亡赔偿金和安葬费,然后由涉事镇政府向其他七个涉事责任方进行诉讼解决死亡赔偿金和安葬费的协议。至此,此宗跨市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在饶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不懈努力下,切实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罗延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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