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业务副局长主持会议。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会员代表53名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荔县调解协会章程(草案)》《大荔县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大荔县调解协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等,选举产生县调解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理事、监事。
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吸收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调解协会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团结凝聚广大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督促会员遵守协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参加协会活动,化解矛盾纠纷;要立足自身定位,加强协会各项建设,建立职业培训、学习交流、慰问帮扶等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注重队伍建设,实现自我管理与监督,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大荔、法治大荔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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