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黄龙县石堡镇安善村法律顾问王虎律师在该村开展法律服务时,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妇女带着哭腔向他倾诉了自身的遭遇,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来访者名叫张梅,安善村人,1988年7月9日出生,2010年5月外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系农民,至今户口还在出生地黄龙县石堡镇安善村,该村也保留有张梅的口粮地。由于在丈夫户籍地没有再分配到土地,平时部分生活来源还依靠安善村的土地收入。2016年,安善村配合县政府发展旅游产业,征迁了部分村民的土地,但在分配土地征收赔偿款时,却把外嫁女不计算在内。张梅眼看着土地被征收了,但一分钱也没分到,以后的生活面临重重困难,欲哭无泪的张梅多次到村委会、镇政府协商,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没有分配权。张梅在倍感绝望之际想到了驻村法律顾问,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驻村法律顾问王虎。
王虎律师在了解到张梅的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用五天时间对三十多户村民一一入户调查走访后,王律师发现,分配款中对出嫁女户籍未外迁,口粮地还在本村,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权也在本村的村民没有纳入土地征迁款分配,还有部分新出生和新嫁入本村的村民没有得到人口分配款,造成十几户村民利益受到损失,引起村民不满,多次出现村民聚集吵闹,村委会工作无法开展的局面。显然这种分配方法是对外嫁女的歧视,更是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王虎律师建议马上召集村委会成员开会,对分配办法中出现的漏洞提出修改建议。他还配合村委会依法对土地征迁款进行分配发放,为外嫁女每人争取到3.8万元人口款和6.75万元土地征收款。一场随时引发集体上访,造成社会治安隐患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是黄龙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的一个缩影。从2016年黄龙县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以来,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投入到依法治村工作中,先后多次参与村委会法治建设工作,给村民和村委会提供法律建议,为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村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村民亲切称作“身边的法律人”。
(厅律公处根据延安市司法局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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