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宜川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成功收监执行一名撤销缓刑在逃罪犯,这也是宜川县首例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于2015年9月17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宜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李某先后二次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越界外出,在规定时间不进行电话汇报、思想汇报,不参加集体学习、公益劳动和警示教育,藏匿定位终端逃避监管,多次组织查找未果。县司法局以李某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2017年9月14日原判法院依法裁定对李某作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的处罚。由于该犯下落不明,后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于近日将其抓获并收监执行。
对违规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的收监执行,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给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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