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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七年讨薪路 法律援助终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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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2 11:07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近日,石泉县迎丰镇的张某、王某、曾某等五人在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结束了长达七年的漫漫讨薪路,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张某、王某等五人均是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其中两人为贫困户。2012年,张某等五人跟随同村包工头周某在安康汉滨区某项目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周某拖欠张某等五人工资15000元,只给他们打了一张欠条。后张某、王某等人多次向周某讨要,周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电话换号,人也音讯全无。七年间张某等七人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请求解决,因为周某下落不明等原因均无果。

  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通过“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免于审批,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本中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好的律师具体办理此案。考虑到张某等人居住偏远、且多人在外务工的情况,法援中心要求承办律师尽可能为当事人代办,让当事人少跑路,减少讼累。

  承办此案后,法援律师了解到张某等人只知道欠款人周某的名字,对周某的身份信息、现居何地等起诉的重要信息均不掌握,起诉都存在困难。为了顺利起诉,法援律师向公安部门调取了周某户籍信息等证据,准备好起诉状等相关证据资料,将周某诉至石泉县法院,起诉后,承办法官也高度重视,迅速立案受理,同时建议当事人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法援律师迅速为当事人代办了诉中财产保全,考虑当事人经济困难情况,法院免于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后,周某的银行卡、微信等被人民法院冻结无法使用。财产保全第二天,消失多年的周某主动与当事人进行及法官进行了联系,支付了拖欠多年的工资。张某等人撤回了起诉。

  至此,张某等五人长达七年的讨薪路,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张某等人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要到了工资,整个起诉,我们就跑了两趟路,都是你们在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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