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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成功援助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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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6 15:08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帮助老人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挽回了即将失去的亲情。

  家住石泉县城的七旬老人李某甲和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成人后各自开门立户,李某甲一直和老伴张某居住在一起独立生活。2009年,张某因病去世,李某甲起初生活还能自理,但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每况愈下,逐渐失去了生存能力,老人经过多方考虑,却始终难以开口向儿女提出赡养问题。

  老人的顾虑是,几个儿女都有对自己的赡养责任,但女儿一家生活困难,几个儿子贫富不均,害怕自己提出后会遭到推诿,因此实在难以启齿。左思右想之下,老人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用这种方式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2019年4月,李某甲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有丰富办理赡养纠纷案经验的148法律服务徐开夫为他代理。徐开夫在调查情况后,发现本案主要的焦点还是因为老人和儿女没有沟通,同时老人对儿女的信任程度不足导致的。虽然此后徐开夫帮助老人提起了诉讼,但还是想通过调解手段尽量保持双方的亲情,切实让老人颐养天年。

  法院采纳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徐开夫的意见,并于2019年6月将老人的四个子女通知到场,展开调解处理。调解过程中,几个儿女纷纷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赡养老人,平时对老人也颇为照顾,但因为各家都有各家的事,因此有时候对老人稍有怠慢,所以造成老人的误会。

  为切实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几个子女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甲老人跟随老大生活,两个儿子自2019年7月1日起每月支付李某甲老人生活费200元,并定时打入老人银行账户,李某甲老人生病住院费用报销之外部分由三个儿子分摊。因李某甲女儿生活困难,确实无力赡养老人,暂时免除其赡养费给付和住院费分摊责任。

  至此,一场因父子之间缺乏沟通的赡养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一家人的亲情也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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