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因务工不慎摔伤的女子毕某拿到了应有的赔偿,这起争议近两年的劳务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12月,家住石泉县城关镇某村的村民毕某受石泉某建筑劳务公司招揽,在某工地务工。当月26日毕某在工地给木方拔铁钉的时候,被上面掉下的钢丝绳绊倒,致使左脚受伤,当时公司老板代某支付了毕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毕某出院后,因工伤赔偿、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向代某提出索赔要求。代某认为,毕某受伤后自己已尽到救治义务,拒绝进行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毕某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索赔问题。但面对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毕某不知所措,随即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148法律服务工作者廖应明担任援助人员,承担毕某的法律援助工作。
廖应明接受指派后,立即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同时提出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一系列法律意见。此后廖应明又找到公司老板代某,向其释法明理,并提出调解处理、减少诉累的建议意见。在充分考量利弊后,代某要求进行调解处理。
最终,在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毕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费用全部由代某负责,代某一次性支付毕某相应的赔偿款,毕某领取赔偿后,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及赔偿差额的权利。一场劳务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