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宝鸡市凤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群众李某求助电话称,儿子在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宝鸡市的房产,孙女王某在办理过户登记时被告知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场,否则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自己由于身体原因行动难以前往宝鸡,孙女、孩子也要在近期回南方复工,遂请求法律帮助。
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李某的基本情况后,立即做出判断,认为李某的请求属于公证领域常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鉴于李某年纪较大且行动不便,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即指派凤县公证处与李某联系,并要求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凤县公证处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后一次性告知了李某需要准备的公证证明材料,并预约3月12日上午在公证处进行初步审查、询问具体情况。3月12日上午,李某的孙女王某、女儿王某甲来到凤县公证处,提交了公证材料,经公证员审查、核实、确认并通过询问家庭成员、电话联系李某所在的社区等途径确定李某家无正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及外来人员后,决定赶赴李某家中为李某现场办理公证。
经公证员现场询问、判断民事行为能力、制作谈话笔录、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录音录像等系列公证程序后,于当日下午15:30分为当事人李某出具了《公证书》,解决李某心头的急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凤县司法行政机关重新组建以来,凤县司法局通过加大公共法律人才引进、制度供给、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了凤县人民群众在法治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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