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经典案例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上门办证解民忧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7-16 19:07 来源:碑林区司法局 浏览数: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居民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开辟有“绿色服务通道”,为行动有困难、不方便到碑林区公证处申办公证业务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法律服务,钟楼小区的李奶奶就是这项便民举措的受益者。

李奶奶的丈夫多年前去世,在证券资金账户里留有若干股票。根据相关规定,李奶奶及女儿等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到相关部门领取上述款项。但李奶奶今年已九十岁高龄,行动不方便。女儿孙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碑林区市民中心公证业务窗口咨询。公证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书面一次性告知孙女士,并表示可以为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公证员上门公证的方式为其办理,并与孙女士约定了上门时间。714日下午,公证员李小梅及助理陈柯柯来到李奶奶所在的小区,为李奶奶一家办理了继承公证。


碑林区公证处将践行服务为民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满足群众办理公证的需求。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