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李媛同志在吗?”11月12日,4名群众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进门,他们见到李媛主任便激动地上前围住,挨个握着李主任的手不住地感谢,亲手送上锦旗一面和一封感谢信,锦旗上面书写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品德高尚公仆楷模”几个大字。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下午,不久前,市民周某在兄弟姐妹的陪伴下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述说自己年幼时因吹得一曲好笛子进入长安区文工团工作,后在一次文艺汇演后被作为人才引进调入青海某县文工团工作。时代更迭,期间文艺演出不景气,于是周某伴随着“下海”浪潮辞职回到了西安,没有和单位办理正规手续。40多年后的今天,周某已经62岁,按理早应该到了领取退休金的年纪,可因为没有正规的离职手续,往返原单位多次,都因口说无凭、人员更迭而迟迟得不到解决。周某成了无组织无单位无依无靠的“空中人”。
漂泊一生,步入老龄时周某才意识到自己成为一名无档案人员,不仅居无定所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靠打零工及兄弟姊妹的帮助艰难度日,深感生活压力沉重,举步维艰。在跨省与原单位几次沟通无果、到居住社区也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周某兄弟姊妹4人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律师可以从法律角度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因周某从单位离职时没有任何书面手续,亦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曾经的任职经历,且单位远在青海,路途跋涉艰难,即使提起诉讼也很难有预期的效果。值班律师的无奈,让周某及兄弟姊妹4人陷入绝望之中,他们情绪激动,表示不能理解。
李媛主任听到周某的遭遇后,耐心细致地做心理疏导工作,并主动为周某提出建议:可以去碑林区民政部门找社会救助科咨询,申请低保,享受一次性救助补贴,同时可以依据区上“综合救助、一体化有效救助”的帮扶机制申请廉租房或是公租房。同时李主任帮忙联系民政部门,为周某的困境积极协调咨询。
终于,周某咨询了民政部门之后,情况完全符合被救助条件。历时不到三个月,周某现已领取到困难补助,成为低保人员,每月可以按时领到低保金了,廉租房的申请也在办理当中。刚刚拿到补助后的周某就同兄弟姊妹火速来到了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衷心感谢李主任的热心帮助,让自己这片“落叶”终于有了“归根之处”。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群众的认可是给予我们最大的荣誉,这是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不变的工作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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