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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出台《助力“三个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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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8 11:04 来源:厅律公处 浏览数:

  近日,省司法厅立足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制定了《助力“三个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为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我省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废工作。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问题,全面清理不利于对外开放、企业发展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加强行政立法。及时高效办理推动“三个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出台“十个不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是建立证明事项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建立证明事项清理目录,推进落实44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五是深入宣传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条例》宣传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列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宣传活动,提升党政机关和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

  六是结对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挑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交通基础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建设项目结对,在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设立法律服务团组,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七是建立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组建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团队,在法院、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民商事法律调解服务。

  八是为国际商务争端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支持配合“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尽快开展业务,积极参与司法鉴定“丝绸之路联盟建设”,向西安国际商事法庭派驻值班律师,配合完成国家和地区间的司法协助。

  九是开展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团队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金融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十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发挥“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作用,扩充“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合作法律服务制度,为“引进来”“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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