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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仁伟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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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作

分管省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财务装备处、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重要活动

陕西省司法厅联合五部门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督导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25 18:08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近日,陕西省司法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五个部门组成五个调研组,在西安市长安区、宝鸡市凤县、咸阳市秦都区等10个试点县(区)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督导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观看视频、查阅资料台账、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各试点县(区)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建立大调解体系,建强大调解阵地,强化大调解保障等工作情况。调研组对全省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县(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各试点县(区)通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市域社会治理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健全组织,充实力量,夯实服务群众基础。榆林市榆阳区全区31个乡镇(街道)已选聘民间调解能手成立了以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工作室。2021年选聘了热心调解事业的退休老法官、老公安、老检察官、乡村老教师老干部等78名民间调解能人担任榆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充实壮大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二是搭建平台,对接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10个试点县(区)都成立了功能齐全的县(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入驻化解中心,“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派驻乡镇(街道)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动入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与辖区政府、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联合办案,优势互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全科网格,担任兼职网格员,负责排查调处网格内矛盾纠纷。三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各试点县(区)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咸阳市秦都区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工作机制,宝鸡市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足实际,整合司法行政、信访、维稳等工作力量,搭建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四是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县(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选派人民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成立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若干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1+1+N”调解团队,零距离对接矛盾纠纷,按照“调解+速裁”的调解思路,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守住人民调解最后一道“关口”。


调研组要求各试点县(区)今后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要在“三调联动”各部门协作上再下功夫,积极协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优多元化解;要在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化解“新型”矛盾纠纷上再下功夫,发挥行业优势,做专调解平台;要在推动“智慧调解”上再下功夫,利用好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做活线上调解、远程调解,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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