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省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财务装备处、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12月31日,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逐条学习了法律原文,之后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研判分析和展望。同志们一致认为,此次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内容完备、亮点多多。明确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总体原则,更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重塑和教育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注重吸收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将基层工作实践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确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原则。解决了执法实践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如居住地确定、接收、移送等在实践中容易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等等。
会议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厅社矫局要积极谋划,聘请相关专家有计划、分步骤采取讲座、会议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对《社区矫正法》进行详细深入讲解,使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执法一线的同志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要求,提升执法能力,确保社区矫正法的正确实施。要认真梳理现有规范,及时修订有关内容。要认真梳理我省现有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规范,对应《社区矫正法》尽快修改完善。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要组织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社区矫正法》,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促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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