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省级部门向中国(陕西)自贸区委托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陕西自贸区建设, 5月31日和6月6日,省司法厅两次召开委托行政管理事项对接座谈会,就我厅拟委托的7项事项分别与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管委会进行了对接座谈。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建平、西安国际港务区司法局局长王永兵、西咸新区社会综治管理局局长张利军、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各自贸区管委会就委托事项的承接准备情况向省司法厅作了汇报,省司法厅各相关业务处室介绍了本单位涉及委托的管理事项的基本情况,并对承接委托事项向各管委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双方还就委托及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师建平对做好行政管理事项委托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向自贸区委托行政许可事项权限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加快放权步伐。二是要加强沟通衔接,畅通对接渠道,建立对接机制,确保委托工作不断线。三要保证高质量完成委托任务。对委托条件成熟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委托;对个别委托条件还不成熟的事项,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各自贸区管委会也要加快机构和队伍建设,创造条件确保尽快承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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